林草网群
首页 > 机构动态 > 宣传教育 >
 
 

市电视台到升金湖保护区采编节目

媒体:原创  作者:升金湖
专业号:升金湖 2011/11/22 9:44:38

1121,池州市电视台法制频道记者一行3人深入升金湖保护区采编节目,并就保护区当前鸟类保护法制宣传和日常巡护工作进行了采访。

在联合保护点,记者对保护点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从采访中他们了解到在升金湖保护局成立之前湖中经常会发生投毒、扑杀鸟类的现象。自1986年管理局成立以来,通过保护局工作人员大力的宣传,周边村民的法律意识也日渐提高,扑杀鸟类的现象日益减少。特别是近期《升金湖联防联护公约》的签订,更是让周边的群众认识到自己也是升金湖的保护者之一,每一个村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升金湖,保护鸟类。
记者1
 
记者2
 
 
随后他们和保护区的工作人员一起巡湖,实地体验了解工作人员的巡护监测工作,包括他们的巡护路线和记录统计水鸟的种类、数量。同巡护人员一道,在周边村庄张贴“致周边村民的一封信”活动。
 
记者3
 
 
实地拍摄采访结束后记者们来到升金湖保护局,对保护局徐文彬副局长做了采访。徐副局长向他们介绍了保护区的情况,着重就现阶段的工作,下一步的努力方向,目前存在的困难向记者做了介绍。
 
记者4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主办单位: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网站建设: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 邮政编码:247200

基于E-file技术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