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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加强升金湖保护区鸟类资源保护的通告

媒体:原创  作者:升金湖
专业号:升金湖 2014/2/24 12:42:25

    升金湖是越冬候鸟的重要越冬地和栖息地,同时也是我国乃至世界的重要湿地。入冬以来,一些乱捕滥猎和经营野生鸟类资源等非法行为时有发生,破坏了湿地生态资源,损害了地方形象。为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确保湖区鸟类安全越冬和栖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林业局关于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保护区内的鸟类资源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属国家所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升金湖区域内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鸟类及其产品。

      二、在候鸟停歇、栖息期间尽量减少人为干扰活动,为鸟类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空间和栖息环境。要自觉避免与侯鸟的密切接触,确保鸟类及人类自身的安全。

      三、除因除科学研究、疫病防控等特殊需要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凡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猎捕鸟类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增强广大干群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自觉带头禁食候鸟等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消除食用候鸟等野生动物的陋习,做一个文明、守法的消费者,把保护野生动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五、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公民的义务。鼓励公民对非法猎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检举和控告;发现或捡拾到受伤、生病的迁徙候鸟要及时报告、送交林业主管部门或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

  六、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行动,为建设生态池州,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举报电话:0566-8129995(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

          0566-4411191(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唐田保护站)

    特此通告。

 

 

 

 

 

 

                            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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