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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要点

媒体:湿地中国  作者:湿地办
专业号:升金湖 2011/8/30 10:07:37

在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要点

马广仁

(2010年11月18日)

 

同志们:

上午好!

昨天和今天上午,大家参加了一半天的会议,非常辛苦。

受印局长委托,我对这次会议作一个小结,谈谈我们对2011年重点工作的主要考虑,并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意见。

这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预定的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会上,印局长代表国家林业局党组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成就和经验,结合国际国内湿地保护发展的趋势,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并安排部署了重点工作。会议期间,有关单位围绕湿地工程实施、湿地资源调查、湿地公园建设等专题,做了经验介绍,各参会单位开展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大家在讨论中,认为这次会议的召开意义重大,是国家林业局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召开之后及时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又一重要举措,是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谋划今后一个时期湿地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印局长的讲话高屋建瓴、内容丰富、要求明确、措施具体,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实际,对于进一步把工作推向深入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大家纷纷表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思路、目标、任务更加明确,通过参加会议,进一步坚定了搞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此次会议是湿地办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工作会议,是我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意义确实十分重大。特别是通过学习印局长的主题报告,使我们认识到,湿地保护不仅关系到现在的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更是关系到未来的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同时,关系到国家和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印局长根据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的权威结论,以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结合全球湿地发展变化的最新情况以及面临的突出问题,立足国内实际,深刻分析了我国湿地保护面临的机遇,并从湿地资源调查等掌握的最新信息、湿地在国土利用方式中的地位、保护管理能力、履约责任等方面,明确指出了我国湿地保护面对的严峻挑战。印局长以强烈的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我们在保护管理工作中,如何更好的应对湿地保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指明了应当准确把握的“四个重要关系”。随着我们学习的更加深入,我们就会对印局长的讲话认识得更加深入,把握得更加准确。因此,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显得至关重要。一是做好汇报。要让厅党组全面了解掌握湿地保护工作的情况,全面了解今后一段时期湿地保护工作的整体思路,了解这次会议的要求,把湿地保护工作真正摆到“三大生态系统一个生物多样性”的位置上去统筹谋划,像发展保护森林资源那样抓好湿地保护工作,同时,进一步积极主动地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二是要在深入学习研讨印局长主题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尽快研究提出本省(区、市)湿地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以及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三是对此次会议上交流的典型经验,要结合各自实际进行推广借鉴,同时,深入挖掘本地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方面的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带动面上湿地保护工作。四是结合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早谋划好2011年的重点工作,搞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总体来说,希望大家在加深理解、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在制定措施、解决问题上做文章,在加强保护、规范管理上见成效。

关于2011年的重点工作,我想着重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一、下大力气推进湿地保护立法

尽快出台一部关于湿地保护的专门法规,是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根本举措。因此,近年来我们一直把推进立法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开展专题调研、多次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向国务院法制办进行汇报、在每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提出关于湿地立法的建议和提案、通过民主党派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加快推进湿地立法的建议,通过媒体宣传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等等。但是,由于有关部门对湿地立法的认识仍未取得一致,推进湿地立法的任务仍很艰巨。2011年,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湿地立法工作,争取联合国务院法制办就条例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和研讨,并积极主动地与农业、海洋、环保、水利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缩小分歧,扩大共识,为全国条例的出台打好基础。近年来可喜的是,在各省林业主管部门的积极努力下,省级湿地立法取得了重要进展,这对全国湿地立法具有促进作用。希望出台省级湿地条例的省份,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并加强执法监督与执法检查,树立了林业部门在湿地保护方面的执法权威。通过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湿地保护、管理和利用行为,维护湿地的整体功能。未出台省级湿地条例的省份,也要加紧做好工作,推进立法取得积极进展。力争在2011年,新增1—2个出台省级湿地条例的省份,扩大条例的覆盖面。

二、组织编制好湿地保护“十二五”规划

当前,《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的编制已经进入关键阶段。10月底,国家林业局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林业主管部门下发了规划编制的专门文件,印发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需要提报的材料要求。按照工作方案,规划范围主要针对我国各流域范围内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及国家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湿地公园、重要保护小区,同时重点考虑沿海、高原和鸟类迁飞网络的重要主要湿地、对气候变化有重大影响的泥炭湿地以及跨流域、跨地区湿地。规划的重点内容包括湿地保护体系建设、重要湿地综合治理、科技支撑体系与能力建设、可持续利用示范等四个方面。按照工作进度,11月10日前份,各省应完成各自的编制内容和任务,并于12月底前提交湿地保护管理现状材料、拟纳入规划的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建设内容汇总表。我们将在各有关部门和各省提交材料的基础上,尽快,完成规划项目的汇总、筛选工作,为编好规划打牢基础。在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大多数省份都按时提供了基础材料,表现出了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各地提交材料也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目前的情况是(专门准备的各地提交材料的情况)。各地要注意,只要提报林业系统的建设项目就行了,其他部门的建设项目将通过其所属的国家相应部委转交我局。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极为艰巨、复杂,又带有根本性的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请大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特别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按要求组织筛选项目的组织筛选工作,真正把那些生态区位重要、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符合工作方案中所提要求的湿地纳入本省上报国家林业局的规划编制材料之中。对于仍未逾期不上报规划编制材料的省份,上报时间不得晚于11月30日,否则我们将不予接受,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相关地方自己承担。对于或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省份,要及时迅速加以改正和完善由有关省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力争通过我们上下的积极努力,避免“十一五”规划编制过程中,部分省区市项目过少甚至出现项目空白点的情况。在配合编制好全国规划的同时,各省林业主管部门也要按照全国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编制好省级湿地保护“十二五”规划,并与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林业“十二五”规划搞好衔接。总之,我们要通过积极努力工作,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的规划体系。这里我还要强调一点,就是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组织本省拟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材料和项目时,一定要加强与湿地办和规划院的沟通与联系,我们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抓紧做好湿地调查监测工作

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2009年已经完成调查任务的6个省份,要抓紧按照我们提供的调查报告编写模版,进一步修改、完善省级调查报告。今年开展调查的10个省级单位,外业调查任务已经完成,现已全面进入内业汇总和报告撰写阶段。2009年的调查工作表明,这个阶段的时间更紧迫,任务更艰巨,希望有关省区市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力争圆满完成调查任务。2011年,我们安排河北、浙江、安徽、江西、湖北、广西、青海、新疆等8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还将部署10个左右的省份开展调查工作,其中:河北、浙江、青海等3省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技术支撑,安徽、江西、湖北、广西等4省(区)的中央技术支撑单位为国家林业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清华大学负责技术支撑。希望这些省份抓紧修改完善省级调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于今年12月15日前上报各自的中央技术支撑单位进行初审,并请规划院在2011年1月31日年底前统一完成审核。规划院要在1月底以前将今年调查的各省遥感数据统一准备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的适当时机,我们将召开“2010年湿地资源调查总结和2011年湿地资源调查启动会议”,对调查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安排部署。同时,我们还将委托西北院、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赴2010年开展调查的省份,进行质量检查。2011年,我们将出台《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办法》和《国际重要湿地监测技术规程》。拟安排浙江、广西、安徽3省结合湿地资源调查,确认3—105块国家重要湿地,其中:浙江省4块、广西壮族自治区4块、安徽省2块。希望承担确认任务的省份,按照确认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确认工作,并按时上报确认结果。2011年,我们将继续委托规划院、中南院,开展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的监测,希望各国际重要湿地所在省份,积极配合好监测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监测任务,为定期发布《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报告》打好基础。同时,要按照《湿地公约》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国际重要湿地的监管,以维护其生态特征,并及时协调解决国际重要湿地出现的敏感问题,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四、进一步规范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

近年来,湿地公园发展的势头较好。截止2009年底,国家林业局共批准开展了100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今年,各地又申报了48个拟建一批国家湿地公园,我们已全部完成了专家实地考察,并着手准备开展专家集体评审(改由大评委制)。全国湿地公园建设的积极性很高。为规范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我们出台了评价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总体规划导则,近期,还将出台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同时,我们还在组织编制全国湿地公园发展规划。从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情况来看,仍然存在规划设计不规范不严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此,我们将在此次会议结束后,举办湿地公园管理培训班,就湿地公园的发展建设进行深入的研讨和交流,并提高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水平。随着湿地公园建设办法、标准等的进一步完善,今后,湿地公园发展将逐步转向巩固、规范、提高阶段。从今年起,我们将及时组织开展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的验收工作,对于符合标准的,正式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的牌子。随着要着力推进地方湿地公园建设的发展和建设,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和地方湿地公园比例结构的合理性,我们提倡和鼓励在初步建设好省级湿地公园后,再行申报国家湿地公园的做法。今后将逐步走上采取晋升制的方式审批国家湿地公园由省级湿地公园晋升的路子道路。在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同时,各省、区、市要积极鼓励在不适合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湿地区域建立湿地保护小区,健全湿地保护的网络体系。

五、积极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2009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的制度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刚刚结束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这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包括:建立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界定开展补偿的湿地范围、确定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的具体操作方式等。因此,我们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重大任务。为推进这项制度的建立,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从今年开始,国家新设立了湿地保护的财政专项资金。2010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0年湿地保护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先期开展湿地保护补助工作。2010年,国家共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补助21个省、自治区的20个国际重要湿地、16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湿地监控监测和生态恢复项目。同时,对湿地补助资金的申请与下达、使用与管理、项目实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各省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好项目建设任务。要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积极探索湿地保护恢复的技术模式,带动面上的湿地保护恢复工作。为扎实深入地推进这项工作,我们确定内蒙古鄂尔多斯、安徽升金湖、海南东寨港、宁夏星海湖等四处湿地为项目的示范点,希望通过项目建设出经验、出模式,并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对于预期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出现问题以及项目建设成效不明显的省份,我们将提请财政部在下一步的项目安排上予以调控。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必须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为此,我们在推进湿地保护补助工作的同时,组织有关专家赴辽宁双台河口、湖南东洞庭湖、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开展了实地调研,并将于年底前取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政策研究的初步成果。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赴有关省份开展调研,并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工作。各省林业主管部门也要围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的关键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向我们报送调研的成果。只要我们把工作做实做细,就能促进早日建立起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六、积极开展履约与国际合作

一是扩大国际重要湿地的数量和规模。按照《公约》要求,2011年,我们拟向公约秘书处申报3—5块指定新的国际重要湿地,包括林业部门和外部门管理的。前一阶段,我们向有关部门专门发出了文件。在适当时机,我们将组织专家对拟申报的国际重要湿地进行考察。二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监测和维护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特征。,组织编写“国际重要湿地管理计划技术规范”,指导各地编制实施国际重要湿地管理计划,继续关注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等敏感事宜。三是积极开展湿地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好“中澳”、、“中德”、 “中美”、“中德”等国际合作项目。做好第五届“亚洲湿地论坛”相关筹备工作。四是健全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国家委员会协商机制。发挥《湿地公约》科学技术委员会及履约专家智囊小组作用,重点关注国际重要湿地及公约相关文件决议等研究。五是做好第五届“亚洲湿地论坛”相关筹备工作。包括:确定论坛议程、邀请有关国家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外国专家等。

七、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宣传是湿地保护的第一道工序。各地要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我办主办的“湿地中国”网运行3年来,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这个成绩与各地信息员的努力分不开。据统计,2009年至今,省级湿地保护机构发稿数量前10名是安徽769篇、辽宁618篇、重庆616篇、陕西470篇、浙江292篇、云南279篇、青海225篇、江苏158篇、江西151篇、大兴安岭99篇。其中安徽、辽宁和重庆一直排名前列。在次对这些单位提出表扬。一些基层保护机构建立了网站,但是点击率很低,社会影响力不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从今年起,我们将在各国际重要湿地、湿地类型保护区和国家级保护区中开展建立“湿地中国”合作伙伴网站的工作。通过建立与湿地中国网具有相同技术手段的方式,逐步形成以“湿地中国”为母舰的庞大的湿地宣传网站集群(或舰队),共同推动湿地保护宣传工作。希望大家回去后抓好这项工作。同时,要组织好2011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湿地使者行动”。继续建设和维护好“湿地中国”网并提高其社会影响力,继续加强与人民日报、人民网等合作。认真筹备2011年在江苏无锡召开的第五届亚洲湿地论坛和第二届湿地文化节。

以上就是我在这里要强调的几项工作,其他工作,大家也要一如既往地做好。大家回去以后,将此次会议的情况向厅(局)党组做好汇报,提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把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保护好湿地”的要求落到实处。我们将及时关注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请大家在“湿地中国网”上及时进行宣传,以便我们掌握有关情况和进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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