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现将《2015年安徽省林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5年安徽省林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
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林业厅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安徽省林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对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领导,有效遏制我省林业生产和流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业商品行为,完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林业生产经营环境,结合我省林木种苗生产和流通领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下简称“双打”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双打”工作,完善、健全长效和协作机制;紧紧围绕保护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林木种苗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大林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建立公平、有序、诚信的林业生产投资和技术创新环境,为全省林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依据国家和我省种子和苗木标准,以打击侵犯林木种苗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产品、保护林木新品种权为重点内容,以林木种子采集和使用集中地与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林木颗粒种子、林木新品种的种条、扦插苗、嫁接苗为重点查处产品,加强全省林木种子执法和质量管理督查工作,杜绝不合格种子、苗木进入林业重点工程。
三、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厅领导任组长,厅办公室、科技处、国际合作与林业产业处、省林木种苗总站、省造林经营总站、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省林业高科技中心、省木竹检查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林业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林木种苗总站。
四、具体安排
林业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重点在林木种苗。当前正值全省造林绿化的关键时期,要在年初国家林业局种苗质量抽查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力量,对全省造林绿化的主要林木种苗进行普查和抽检。
(一)开展全省林木种苗抽检
(1)检查对象: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中使用的种子和苗木,定点生产的油茶、山核桃等木本油料苗木。
(2)检查内容: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是否为优良品种,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生产经营档案是否齐全,是否有“四证一签”,是否对油茶等苗木进行了修剪、蘸根等技术处理。
(3)检查方式:省林业厅从省林木种苗总站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检查组,每组由一名处级干部带队。各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深入实地开展检查。为防止极少数不法经营者利用邻省假劣苗木冒充我省生产的良种苗木,要对油茶等木本油料造林苗木实行突击暗查。对发现以次充好、来路不正的苗木,要予以没收、销毁,责成苗木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整改,同时,对责任者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严禁不合格苗木流入市场。
(4)检查时间:2015年3月上旬至4月下旬。
(二)保持对侵权制假打击的常态化,完善和健全长效机制
我省苗木生产面积已达250余万亩,年产各种苗木7亿多株。林木种子、苗木是不法分子在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主要生产要素,时有侵权制假行为的发生。我们要保持警惕,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使侵权制假打击常态化。
省林业厅将根据重点工程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组成种苗质量监督和检疫联合执法组,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相关部门,把握时机,及时查处发现的侵权假冒案件,坚持不懈地抓好林木种苗质量,整顿当地的林木种苗市场。
(三)加强舆论宣传与监督
今年是我省《林木种子条例》正式实施的第四年,目前已经陆续向全省各地发放了《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二万余份。各地要抓住契机,大力宣传依法治种的重要意义,及时公布国家和本省的林木种子和苗木标准,要在播种、育苗阶段就严把质量关,认真开展督查和抽查,确保国家和省林业重点工程的林木种苗质量。
省林业厅设立了全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举报电话,已在安徽林业信息网上公布。同时,省林业厅在安徽林业信息网上设立了“打假”专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
各市、县(市、区)也要设立专门电话,受理侵权和假冒事件的举报和投诉;并要利用报刊、网站、电视等各种媒体,积极宣传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四)提高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管理人员的能力
今年,省林业厅将举办1-2次全省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各级林业部门种苗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在全省逐步建立起一支高效有力的林业“打假”工作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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