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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份全市共有22371人纳入城市低保,54721人纳入农村低保 我市全面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

媒体:池州日报  作者:记者刘晓丹
专业号:升金湖 2011/12/15 10:07:50

2011年,我市加大投入,努力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社会救助水平大幅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11月份,共有22371人纳入城市低保,发放补助资金513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月人均补差达215元,比去年同期提高32%;共有54721人纳入农村低保,发放补助资金533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月人均补差88元,比去年同期提高13%;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3009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7%,发放救助资金654万元,比去年增加2%。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建立。5月份,我市印发《池州市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实施意见》,规定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的年增长幅度,各地城市低保标准增长幅度均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的增长水平,农村低保标准由1000元/年提高到1200元至1300元/年(东至县1300元/年)。

  实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即时结算。6月份,我市各地正式开通运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在所属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因病住院治疗时,其按政策规定可以获得的医疗救助资金,将由医疗机构直接垫付。截至11月,我市通过“一站式”服务共救助482人,发放救助资金27万元。

  增发临时价格补贴、发放消费券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今年我市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两次临时价格补贴。今年1月,我市向全市42302户城乡低保家庭、469名孤儿发放春节慰问消费券,低保家庭每户200元、孤儿每人200元,全市共发放消费券42771张。

  建立因病致贫困难群众救助制度。9月份,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池州市因病致贫群众生活救助暂行办法》,对城乡居民因病、突发灾害致贫,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的临时性、应急性、一次性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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