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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立法建生态补偿机制 不让百姓因保护候鸟和环境而返贫

媒体:大江网  作者:内详 2013/12/11 14:53:52

村民为候鸟让地让食

  每当看见候鸟源源不断地飞到鄱阳湖越冬,永修县吴城镇的渔民老何既喜又忧,“成群成群的候鸟到塘里叼起鱼就飞走了,特别是苍鹭和东方白鹳,一两斤重的鱼一口就吞没了。”

  吴城是个很原生态的渔镇。漫步其间,便能看到晾晒的渔网、保养修补的渔船,以及摊晒着的一些鱼虾。“今年鄱阳湖水位太低了,捕鱼量少了一半左右。”72岁的老何失落地说。

  由于对鄱阳湖的保护,很多渔民不得另谋出路。大部分年轻的一辈选择外出打工,而镇里唯一的一条大街两侧则是由财政出资修建的仿明清建筑,用于安置吴城渔民。

  吴城镇党委书记卢赣华说:“目前,吴城百姓人均年收入8000元左右,大多年轻人选择外出打工。现在,保护好一湖、一草、一鸟,建设生态渔村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近年来,鄱阳湖湿地地区采取退田还湖、退耕还草、禁牧等措施,使鄱阳湖湿地得到保护,生态环境逐步改善,“这一切都是为了候鸟,因为湿地是候鸟来我们这里越冬的基础之一。”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吴和平说。

  当地为保护生态付出巨大

  湖区百姓为鄱阳湖保护付出了多少?九江市发改委有个调研数据。

  渔民捕捞时间大为缩减:每年10月1日至翌年3月30日为候鸟越冬期,届时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禁止捕捞;每年3月20日至6月20日为鄱阳湖水域禁渔期,全面禁捕;冬季,鱼类的越冬场所实行季节性轮流休渔禁港制度。

  农民的种植、养殖面积被大面积缩减:约23万亩湿地实行封州禁牧,通过退田还湖、移民等措施,对河东圩、西庄圩、梅西湖圩等实行平垸行洪,面积达20.12万亩。

  据不完全统计,为保护湿地,九江市湿地地区农、渔民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亿元,其中,粮食生产损失1.2亿元、牧业损失0.8亿元、湖泊水产损失1.9亿元。

  “现在江西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有17元,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还没建立起来,这不合理。只有对湖区群众进行生态补偿,换取他们让出湿地和湖面,才能够为候鸟腾出觅食和活动空间。”江西省科学院鄱阳湖研究中心相关专家说。

  急盼生态补偿早日“破冰”

  事实上,对于渔民为保护鄱阳湖生态所做出的牺牲,我省有关部门一直在努力探索如何弥补。

  2011年3月,九江市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报送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试点方案,建议对湿地保护进行生态补偿,标准为国家级湿地90元/亩,省级80元/亩,一般湿地70元/亩。2012年8月,省财政厅和林业厅组成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政策调研组到鄱阳湖区,就当地湿地面积和保护现状、依赖湿地收入比例、群众生活状况以及湿地补偿范围、对象、标准等进行了调研。

  在立法层面上,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江西省将建立健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同日实施的《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目前我省还没有出台正式的补偿方案,正在积极调研和推动,争取国家试点。对此,沿湖的渔民和管理者都急盼这一生态补偿机制能够早日“破冰”。

  拟打造观鸟生态旅游项目

  “其实,除了生态补偿,鄱阳湖的生态旅游也有很大潜力。”吴和平说。

  11月初开始,鄱阳湖畔以打鱼为生的数百渔民放下渔具,当起了临时“船夫”,每天护送数千人前往对岸观赏蓼子花。受枯水期大幅提前影响,今年连片裸露的鄱阳湖底出现了难得一见的蓼子花海奇观。“每天至少要来回跑上七八趟,游客是一拨接着一拨。”46岁的渔民老詹说,光他们水产村就有100多户渔民在这里当“船夫”,每名游客来回一趟收取10元至20元不等的乘船费。

  “不让老百姓因为保护候鸟和环境而返贫,要让他们在保护环境中获益,这才是长久之计。”吴和平说,鄱阳湖畔一些村民在保护区的引导下,通过转产、外出打工、异地搬迁,不但生计未受影响,生活条件不降反升。

  永修县吴城镇一家养殖场老板聂九一从小就生长在鄱阳湖畔,起初和许多村民一样,认为买卖鄱阳湖候鸟理所当然。后来通过保护站工作人员的讲解,意识到捕杀、买卖候鸟是违法的,于是想到了转产。聂九一便开始依托鄱阳湖得天独厚的广袤草洲开办养殖场,如今聂九一的养殖场规模已是吴城镇最大的养殖场之一。

  为了保护鄱阳湖核心保护区,保护区对位于其中的大湖池、沙湖两个渔场300余名村民,在附近县城进行搬迁安置。文思标说,下一步还将在11个保护站发展集农家乐、观鸟等为一体的生态旅游项目,期望能惠及更多湖畔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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